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服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服務內容與要求
1.1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具體需求,提供專業的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服務范圍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術戰略規劃、信息系統架構設計與優化、網絡安全評估與加固方案、數據治理與數據分析策略、軟件開發流程咨詢、新技術(如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應用方案咨詢、IT項目管理指導等。具體服務內容、目標、范圍、交付物及時間要求,由雙方另行以附件一《技術服務任務書》的形式確定。《技術服務任務書》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乙方應指派具備相應資質和經驗的專業顧問團隊為甲方提供服務,并確保其提供的咨詢服務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甲方的合理要求。
1.3 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充分了解甲方的業務模式、技術現狀與發展目標,所提供的咨詢方案應具備前瞻性、可行性和針對性。
二、 服務期限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具體服務項目的起止時間可在《技術服務任務書》中另行約定。
三、 服務方式
3.1 乙方提供服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現場調研、訪談、會議討論、遠程支持、書面報告、培訓講座等。
3.2 甲方應為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背景資料和數據,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配合等。
四、 服務費用及支付
4.1 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該費用為含稅價,已包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利潤、稅金等。
4.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的%,即人民幣元,作為預付款。
(2)乙方交付主要咨詢成果(如咨詢報告終稿)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的%,即人民幣元。
(3)全部咨詢服務完成,項目最終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合同總費用的%,人民幣__元。
4.3 乙方每次請款前,應向甲方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按約定付款。
4.4 上述費用不包括乙方人員為提供服務而發生的差旅、食宿費用。如發生此類費用,需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憑合規票據實報實銷。
五、 知識產權
5.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并向甲方交付的最終咨詢報告、方案、文檔、圖表、數據等成果(以下簡稱“交付成果”)的知識產權,自甲方付清本合同全部費用之日起,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權。
5.2 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使用的自有背景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方法論、工具、模板、軟件等)仍歸乙方所有。甲方僅在為本合同目的范圍內享有使用權。
5.3 雙方均保證其向對方提供的任何材料、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如因一方違反本款約定導致對方遭受索賠或處罰,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 保密條款
6.1 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未公開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6.2 此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失效。
6.3 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信息:(a) 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信息;(b) 能證明在披露前已為接收方合法持有的信息;(c) 依法應由接收方披露的信息。
七、 違約責任
7.1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或《技術服務任務書》的要求按時交付合格的咨詢成果,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的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2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款項千分之__的違約金。
7.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或知識產權保證,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間接損失。
7.4 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予以補足。
八、 免責條款
8.1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可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8.2 因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等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重大變化,導致咨詢服務無法繼續的,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通知與送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傳真)送達對方。以下地址為送達地址,一方變更地址需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原地址發送即視為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郵箱:
乙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郵箱: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附件一:《技術服務任務書》(略)